家宅汽車為私人空間,智能設備不得妄為
智能電視能知道你看了什么電視節目,智能冰箱知道你買了什么菜,智能音響可能監聽你的聲音,智能門鎖知道你什么時候出門、什么時候回家,智能汽車知道你去了哪里,智能手表知道你的血壓、心率……這些信息都會被上傳到服務商處進行數據分析,然后根據分析結果向你推送廣告。當智能設備無所不在,人的隱私不復存在,每個人都成了透明人
(本文首發于2023年3月30日《南方周末》)
責任編輯:陳斌
打開智能電視,要先看段廣告;家里的智能音箱,不時播報一下最新的電商促銷信息;正開著車,導航中控上彈出了一條廣告……這些智能設備上的廣告,還能這樣肆無忌憚嗎?
國家市監總局《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》,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規定未經用戶同意、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,不得向其交通工具、導航設備、智能家電等發送互聯網廣告,違者將按照違反廣告法第43條規定處罰,對廣告主罰款5000到30000元。
而廣告法第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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