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城紀檢干部陸勇: 吃下容錯 “定心丸”,5年30人免追責 丨我這十年
“哪些錯誤可以犯、哪些錯誤不能犯,哪些責任可以免、哪些責任必須擔,都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?!?br />
(本文首發于2022年10月13日《南方周末》)
責任編輯:錢昊平
澄江市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陸勇。
幾年之后,云南省澄江市(縣級市,由玉溪代管)住建局某領導被提拔了。2019年,因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到位,該領導曾被問責。
被問責后還能被提拔,這與澄江自2016年4月起實行的容錯免責機制有關。澄江規定,干部在改革創新、干事創業過程中,主觀上為公為民,客觀上勤勉盡責,但未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等11種情形,都可以申請容錯免責。
48歲的陸勇是澄江市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,他介紹,被問責不久,住建局這位領導就申請了“容錯免責”,澄江縣鼓勵保護干部干事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了該申請。這也意味著,之前的“過錯”將不再影響對方的考核和提拔。如今,對方已經成了處級干部。
黨的十八大之后,中央多次強調“容錯免責”,2016年國務院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了“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,給干事者鼓勁,為擔當者撐腰”。2017年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三十七次會議再次指出,建立健全改革容錯糾錯機制。
“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?!?017年至今,澄江已有近三十名干部被容錯免責。在陸勇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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