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話不加冒號、引號的作品不予采用,你贊同嗎丨來說說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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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7日,吉林省文聯主辦的《小說月刊》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一則通知,引發熱議。
《小說月刊》雜志社表示:各位作家朋友,自今日起,向《小說月刊》投稿者,請在作品涉及到對話處,自行使用冒號、雙引號,例如:他說: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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